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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创业导师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培育一支优秀创业导师队伍,进一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十三五”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发展规划》《学校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开展创业导师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我校正式在编教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并满足以下任意2项要求(近五年成果):

(一)具备实际运作创业项目的经验。

(二)担任创业班班主任,班级创业业绩考核任意一学年考核合格。

(三)担任创业孵化基地指导教师一年以上,且所在基地学生创业业绩良好。

(四)建有专业工作室,工作室对外承接项目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

(六)技术研究成功申请专利,并投入实际生产。

(七)主持厅级以上创业类相关课题或在核心刊物发表创业类相关论文。

(八)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二、  申报程序

1.有意向申报创业导师的老师填写申请表。

2.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名额不作限定。

3.校创业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名单。

4.颁发聘书,聘期两年。

三、导师待遇

入选创业导师的教师根据学年考核等级结果享受相应待遇,如荣誉称号授予、课时减免、外出培训学习等,具体以正式下文的《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为准。

四、其他

1.根据《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因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考核,本次成功入选创业导师的教师,工作考核时间段为2016年7月-2017年6月。

2.请在12月20日前将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上交学校创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创业管理处)。联系人:吴媛、丁文剑,联系电话651806。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管理处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专任创业导师申请表.doc


 

 

校创业管理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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