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创业导师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培育一支优秀创业导师队伍,进一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十三五”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发展规划》《学校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开展创业导师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我校正式在编教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并满足以下任意2项要求(近五年成果):
(一)具备实际运作创业项目的经验。
(二)担任创业班班主任,班级创业业绩考核任意一学年考核合格。
(三)担任创业孵化基地指导教师一年以上,且所在基地学生创业业绩良好。
(四)建有专业工作室,工作室对外承接项目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
(六)技术研究成功申请专利,并投入实际生产。
(七)主持厅级以上创业类相关课题或在核心刊物发表创业类相关论文。
(八)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二、 申报程序
1.有意向申报创业导师的老师填写申请表。
2.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名额不作限定。
3.校创业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名单。
4.颁发聘书,聘期两年。
三、导师待遇
入选创业导师的教师根据学年考核等级结果享受相应待遇,如荣誉称号授予、课时减免、外出培训学习等,具体以正式下文的《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为准。
四、其他
1.根据《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因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考核,本次成功入选创业导师的教师,工作考核时间段为2016年7月-2017年6月。
2.请在12月20日前将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上交学校创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创业管理处)。联系人:吴媛、丁文剑,联系电话651806。
校创业管理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4日